新中国来之不易,我们不应忘记那些为中国革命作出贡献的革命烈士,作为山西人,也作为晚辈,我想说的山西早期共产党人,革命烈士——罗绣(字彩五)。
因为是奶奶的八叔,所以略微知道一些故事。听奶奶说,小时候家里人多,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一般不让妇女上桌子吃饭,可她的八叔就坚决的让大家在一起吃。从小就知道关心家里的每一个人,思想开明进步。
有关他的资料太少了,族谱中也仅有短短的两行,称就读于北京政法大学,于1927年在北京就义。 希望有知道其相关资料者能给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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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往的博客 阴阳平衡,动静皆宜。雪輝の日記より
附:山西大学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章程
发布人: 日期:2007-8-29
第一条 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是为纪念罗绣先生而建立的。
罗绣(1900——1927),原籍山西省朔县,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共青团,1924年考入北京俄文法政大学,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法政大学党支部成员,具体负责中共北京市委的地下交通工作,1927年12月在北京英勇就义,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罗绣烈士在海外的儿子罗漾明先生及其子嗣秉承其先辈的遗愿,于1997年11月向山西大学捐赠壹万伍仟美元,设立“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
第二条 山西大学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基金委员会由罗漾明先生任名誉主任委员,由其三个儿子罗坚、罗均、罗堪任名誉副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另聘委员若干名,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发放事宜。
第三条 凡山西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不含成人教育系统),符合“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条件,并承认本章程者,可作为“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根据设奖人意愿,此项奖学金优先考虑环保专业和朔州籍学生中达到获奖条件者各一名。
第四条 评选该项奖学金,须经所在学院提名,由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初审推荐,经该项奖学金基金委员会复审表决确定。
第五条 该项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发放一次,时间暂定为每年六月份。奖学金从基金存放利息中支取,基金会可根据基金的年息数额确定获奖人数及奖学金数额。
第六条 该项奖学金颁发时同时颁发荣誉证书。若获奖者在获奖一年内受到校级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或受到司法部门处理或处罚,基金会有权收回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第七条 每次评审及颁发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办法等,由基金委员会主持制定并责成有关机构负责执行。
第八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归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基金委员会。
山西大学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基金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修订